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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检察院会议部署专题组织生活会
时间:2017-02-22  作者:段进亭  新闻来源:砀山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了贯彻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精神,2月20日上午,砀山检察院组织召开全院党员大会,部署2016年度组织生活会工作。副检察长马子颖主持,检察长李文艳进行工作部署。
 

  会上,马子颖带领干警学习了砀山县委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督导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宣读了《砀山县检察院2016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实施方案》及《砀山县检察院关于成立2016年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导分工领导小组的通知》。

 

  李文艳提出四项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会前支部准备工作要充分,要广泛开展谈话、谈心,广泛征求意见,查找突出问题;三是每名党员要以“四讲四有”为标尺,结合“讲看齐、见行动”,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重点看是否有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不鲜明,组织观念是否淡薄、道德品德是否失范,是否履职尽责、是否敢于担当等问题;四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