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精神,2月23日下午,砀山检察院第三党支部书记李新刚主持召开2016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文艳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机关党委书记姜新华到会并进行点评。

会前,李新刚组织本支部党员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并开展谈话、谈心活动,广泛征求意见,梳理查找突出问题,每名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会上,李新刚代表支部班子通报了支部对照检查材料。而后支部委员结合个人思想状况和部门工作实际,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查摆问题不足,明确整改措施,每名委员发言后,其他委员进行批评帮助。李文艳在会上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姜新华进行了点评,并谈了四点感受,一是问题聚焦“准”;二是根源剖析“深”;三是相互批评“真”;四是整改措施“实”。对支部班子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增强理想信念,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要有担当精神;三是加强廉政勤政建设,要带头守纪律、作表率;四是抓好支部队伍建设和思想建设,要抓好党建工作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