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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群众“心”事】司法救助解民难 带案回访送温暖
时间:2022-04-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11月14日,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带走了陈某丽丈夫的生命,让本就一贫如洗的家庭雪上加霜。经过多日奔波仍未解决赔偿款问题的陈某丽,带着最后的一丝希望走进了砀山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大门......
    基本案情:
    检察长接待室中,副检察长方玉滢接待了陈某丽。经了解,陈某丽的丈夫王某彪因一场交通事故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砀山县人民法院判处原案被告段某武赔偿203799.31元。因段某武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陈某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段某武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至今赔偿款无法全部立即执行到位。陈某丽家庭为低保户,本人患有肢体二级残疾,父母年迈需人照顾,另有一子外出务工至今未婚,收入微薄,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领导包案+公开听证

提升救助质效

   经与陈某丽交谈及查阅其提供的材料,初步认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为尽快解决陈某丽的困难,经研究决定由副检察长方玉滢任包案领导,加快办案流程和资金审批程序,确保在第一时间将救助金发放到贫困群众的手中。并主动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第三方参与,讨论案件相关问题,给予陈某丽心理疏导和法律咨询服务,解开“事结”,打开“心结”。最终经研究决定给予陈某丽国家司法救助金1.5万元。


带案下访送温暖

做好救助“后半篇文章”

    为了解救助金发放后被救助人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副检察长方玉滢与第五检察部孙莉莉、张莉一行前往陈某丽家中回访,为其送上米面油等生活用品,问询救助金使用情况和生产生活情况。并根据陈某丽当前生活困难情况及时与县残疾人联合会、民政局等单位沟通,落实残疾人补助、最低生活保障等长效救助措施,提高救助后续质效。

  

    为了解救助金发放后被救助人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副检察长方玉滢与第五检察部孙莉莉、张莉一行前往陈某丽家中回访,为其送上米面油等生活用品,问询救助金使用情况和生产生活情况。并根据陈某丽当前生活困难情况及时与县残疾人联合会、民政局等单位沟通,落实残疾人补助、最低生活保障等长效救助措施,提高救助后续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