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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纪”语】2023年元旦、春节廉洁提醒
时间:2022-12-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即将结束,2023崭新开启,

在这新旧交替之际,

除了要防范寒风,更要防范“四风”,

杜绝节日腐败,

这份节日提醒请查收哦!

元旦、春节来临之际,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向广大党员干部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美好的祝福。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驻院纪检监察组提醒广大检察干警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旗帜鲜明抵制和反对“四风”,戒奢以俭、廉洁过节!

廉洁提醒

1.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各种有价证券、消费卡、名贵特产等;

2.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租用、占用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车辆;

3.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4.严禁在工作日24小时内和节假日值班、执勤期间饮酒;

5.严禁在私人用餐中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名义开具发票;

6.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7.严禁在机关食堂、“一桌餐”场所、企业内部接待场所等地方违规吃喝;

8.严禁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9.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

10.严禁酒驾醉驾,参加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也是一种爱护。真诚希望砀山检察全体干警共同坚守道德、法律和廉洁的底线,经受住节日“廉关”的考验,为自己、为亲人、为家庭撑起一片清廉幸福的天空。

最后,衷心祝愿全体检察干警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2022年12月30日

温馨提醒

节日是人员流动的高峰期,疫情传播的风险增大。全体检察干警要始终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及时完成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争做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共筑全社会防疫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