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李江、第十检察部汪后方一行到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就“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和“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化解攻坚专项行动”等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调研。砀山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化懂,副检察长方玉滢,县工商联副主席陈建伟陪同督导,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会上,余化懂和方玉滢分别就砀山县院落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全国两会期间信访保障工作、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项工作等作了汇报,详细介绍了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
督导组对砀山县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就如何做好进一步落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李江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要充分认识到落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对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重大意义。
二、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提高这一制度的知晓度。
三、抓好组织协调
通过上下联动、协调工商联等单位的方式发挥“1+1>2”的效果。
四、讲究实效
要做到真抓实干,切切实实解决企业难题。
汪后方指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攻坚专项工作是一项常态化工作,希望砀山县院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压实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有步骤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会后,督导组实地查看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查阅落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群众信访等工作台账,并走访砀山兴达罐业食品有限公司,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沟通。
督导组认真听取企业负责人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问询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向该企业提出完善商标保护知识产权的建议。企业负责人尚俊杰对检察机关在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中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并表示不忘初心和使命,不断提高产能效益,反馈社会,助推砀山县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