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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召开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座谈会
时间:2023-06-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作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6月26日上午,砀山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就推动建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进行座谈交流。会议由砀山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海龙主持,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相关领导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张海龙针对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背景、意义进行说明,并由第一检察部负责人韩卫珍对《关于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具体内容进行讲解。

随后参会人员对该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结合办理的具体案件,针对试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建立凝聚了共识。

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是全面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内容之一,也是“府检联动”机制的充分运用。下一步,砀山县检察院也将协同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完善该项制度,最大程度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