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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凝聚共识 同向发力
时间:2023-08-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更好地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8月23日下午,砀山县人民检察院、砀山县公安局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开展半年度工作会商。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海龙,砀山县公安局副局长周强及两家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2023年上半年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联合会签了《砀山县人民检察院 砀山县公安局办案协作实施办法 (试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及工作流程。同时,围绕当前案件退查后如何处置、撤回移送案件如何监督等开展会商、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

张海龙指出,检警会商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促进办案质效提升。同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加强机制建设,进一步统一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定期分析研判新情况、新问题。二是加强办案协同,构建繁简分流、轻案快办模式,提升办案效率。三是加强监督整改,避免文书不规范、补查不到位、退查无结果问题,规范办案程序。

下一步,双方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凝聚工作合力,优化工作举措,切实提升办案质效,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