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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1月)
时间:2018-07-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12日在砀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砀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文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5年检察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县十五届第四次人代会精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严打不放松,维护稳定

以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与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的配合,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职能,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91人,提起公诉309人。

严厉打击重大刑事犯罪。1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重点办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王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目前,该案已有19人被依法提起公诉。2、突出打击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全年批捕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犯罪4246人,起诉6767人。3、突出打击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全年批捕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和涉嫌贩卖、制造毒品等犯罪2638人,起诉3265人。其中,批捕涉毒犯罪15人、起诉17人。4、突出打击侵犯财产犯罪。全年批捕涉嫌抢劫、抢夺、盗窃等犯罪4755人,起诉5665人。

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初犯、偶犯和未成年人,坚持惩罚与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依法不批捕、不起诉和适用特别程序,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全年对已达成刑事和解的、不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20人作出不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较轻的2人作出不诉决定,其中: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人。

二、适应反腐新常态,惩防并举

深刻认识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增强检察机关办案主力军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依靠县委领导,持续发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全年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务犯罪27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涉案金额224万元。重点办理教育系统公职人员涉嫌在教学器材采购、农村中小学危改等环节犯罪4人;突出办理发生在涉农领域,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良种补贴和救灾款、骗取农业保险的农村基层工作人员7人;继续关注济祁高速、郑徐高铁“两路”建设,对涉嫌贪污征地补偿款的6名村干部进行立案侦查;依法查办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犯罪5人。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认真研究当前职务犯罪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帮助并敦促发案单位和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全年发送检察建议12份,提出预防对策27项。其中针对教育系统的检察建议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重视,转发全县。积极履行“谁执法,谁普法”之责任,全年开展警示教育、举办法制讲座48场次,210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接受教育。创新预防形式多元化,借文化之力、媒体之力、群众之力,通过联合举办“小手拉大手、承诺促廉洁”廉政教育活动、“反腐倡廉书画展”和“共建法治文化笔会”、创建“职务犯罪预防示范镇”、开办《梨花检察》电视栏目“以案说法”等,提高预防效果。

三、提升司法公信力,强化监督

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要求,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原则,依法履职履责。

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对有罪不究、有案不立情形进行监督,通过向侦查机关和办案部门发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监督立案10人。在侦查活动中,针对不符合法定程序调查取证、收集证据达不到证明犯罪标准的案件,在依法做出不捕、不诉的同时,提出监督意见。对证据不足做出不批捕决定36人、不起诉15人。

加强出庭支持公诉和刑事审判监督。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年出庭支持公诉243次。坚持“慎重、准确、及时”抗诉方针,对审查后认为判决书中事实认定不准、法律适用错误、量刑不当的4起案件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并得到支持。

加强监管活动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立足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监管改造秩序,开展监督工作。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对11名在押人员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并得到采纳。对34名假释、保外就医罪犯开展专项检察。对372名被判处管制、缓刑罪犯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对脱管、漏管的6人提出纠正意见,其中收监1人。

加强民事裁判监督和执行监督。转变执法理念,把监督改判、监督执行和维护法律严肃性相结合,把促成息诉和保护当事人诉权相结合。全年受理不服民事行政裁判和执行的申诉案件39件,通过审查,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抗诉1件、发再审检察建议3件、发监督执行建议4件,调解息诉13件。

四、服务发展新大局,延伸职能

立足检察职能的发挥,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服务发展大局。

依法理性办理涉法涉检信访案件。把宣传法律、讲解道理、人情感化相结合,把“举报宣传周”专门性活动与日常接访普法相结合,把检察机关接访与联合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开展工作相结合,化解矛盾、息诉罢访。对全年受理的109件信访件依法进行分流和办理,其间16人次带案下访,确保了检察环节无非访、越级访案件。

着力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有力打击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全年批捕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1926人、起诉1623人。与政府招投标中心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320次。贯彻执行市检察院和市工商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开展对非公有制企业走访、派驻干警帮助党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

努力在公益保护上有作为。适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权力的新要求,结合县域实际,针对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交通运输等问题,办理督促履职案件10件,向环保、交运、国土、安监等部门和乡镇园区发检察建议18件,16件得到回复。

积极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到帮扶村学校和儿童福利院,通过“青年志愿者”活动、与团县委、县妇联、县医院等部门联合开展“关爱、普法、宣传”主题活动等,构建起检察、社区、学校、家庭为一体的“关爱留守儿童”帮教网络。

五、确保质量和效率,规范执法

切实把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好,不断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全面投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个人查和科室查、内部自查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方式,纠正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到位等问题。全年共评查2013年以来所办理的各类案件(442)件,其中接受省院案件评查组的随机抽查207件,对自查中发现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反馈的问题,进行逐案对照整改。

加强内部办案监督机制建设。严格履行诉讼当事人权利告知义务,把相关法律文书送到每一涉案当事人;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看管、搜查、押解全程录像,做到无缝对接;建立办案区“侦查监督员制度”,通过随案设立一名执法监督员,履行适时提醒义务,促进文明办案、规范执法。积极搭建检律良性互动平台,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并记录入卷。

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自觉维护人大权威,严格落实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规定,加强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工作制度,不断改进各项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评议公诉人,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座谈会、案件评查和评议检察工作;47名检察员在今年12月份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述职报告。通过“互联网+检察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全年网上发布重大案件信息30条,公开法律文书221份。

六、顺应法治新要求,建设队伍

坚持从严治检,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规范、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和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党对检察工作领导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握新形势下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方向。加强党员阵地建设,把党建工作有机融入执法办案和日常管理中,使广大党员干警牢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开展。

坚持班子带动。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工作机制创新,修改党组和检委会工作制度,完善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的学习力、决策力、执行力和创新力。

坚持业务强身。组织春季业务培训、收听高检和省院开办的“一月一讲(座)”、举办公诉观摩庭、参与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制作评比等,抓专业技能培训,开展岗位练兵,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提升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坚持纪律保证。把“守纪律”、“讲规矩”和践行“三严三实”作为贯彻从严治检方针的根本体现。严明检察工作人员纪律和禁令加强检务督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不触纪律的红线,严守道德的底线。努力纠正执法思想、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各位代表,2015年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均稳步发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连续四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连续两届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机关党建”品牌得到省检察院培育,办案工作区一次性通过省检察院验收并获得使用证书,(5)名干警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院上下团结协作、奋勇拼搏的结果,也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依法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县政府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在座的各位代表委员,并通过你们向一直以来理解、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的力度还不大,案件量少,震慑力不强,与老百姓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法律六进”活动开展的还不够,犯罪预防和检察宣传薄弱,社会对检察机关的认识还不到位;诉讼监督还存在短板,监督不到位,监督的刚性不足;受办案理念和执法环境的影响,以及干警自身素质的局限,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综合执法能力需要提高等。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在新年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的。

 

2016年检察工作意见

 

新的一年里,我院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依法履职履责,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打击刑事犯罪保稳定

立足砀山治安现状,突出打击重点。严打严重暴力犯罪和涉黑恶势力犯罪,严打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犯罪,严打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以审判为中心,积极构建案件证据审查体系,提高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的质量,确保案件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实现快捕快诉,有力打击犯罪、震慑犯罪,切实让老百姓增加安全感。

二、惩防职务犯罪推反腐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既注重查办贪污贿赂犯罪,也注重惩处不作为、乱作为渎职犯罪;既集中发力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腐败大案,也重拳出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小案;重打击的同时,更有效利用办案资源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针对特定领域,进行精细化预防;通过典型案例,指出风险点,提出防范对策,防患于未然。

三、强化诉讼监督促公正

坚持“实”的行为导向,忠诚宪法和法律,坚持以证据为核心的办案准则,加强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坚持“严”字当头,增强办案责任心,有效制止违规办案、违法办案,坚决避免冤假错案发生,努力让老百姓从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规范司法行为提公信

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增强法治思维,牢固树立司法规范化建设在路上的理念,自觉纠正自身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注重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案件质效,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加强队伍建设奠基础

持之以恒加强检察干警忠诚教育、理想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强党性,讲政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引领,树表率;加强业务建设,强能力,提水平;加强作风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强责任,明担当。

六、坚持党的领导用好权

严格遵守重大事项向县委报告制度,坚持在县委领导下开展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扎实做好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注重加强和改进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注重延伸检察触角。 严守职业操守和权力的边界,确保党的领导、人民监督和独立行使检察权的有机统一。

各位代表:舟楫相配,得水而行。让改革红利惠及每个百姓,离不开法治信仰、法治精神;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离不开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让我们借本次人代会的春风,共同启航2016,驶向幸福砀山美好的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