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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3)
时间:2018-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2013年砀山检察工作、个人履职和执行党纪廉政规定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和市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群众的支持,围绕服务砀山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紧密团结党组一班人,带领全院干警全身心投入执法办案中,不断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四个加强”,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加强。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严肃查处具有土地监管、国有资金审批、重点项目申报等职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全年立案侦查39人,其中处科级干部14人,占25%;集中查办新农村建设、砀城大开发过程中,发生在“民生工程”资金投入、救灾扶贫、征地拆迁等环节农村基层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犯罪,全年立案查处村镇干部16人,占40%。同时,“三项机制”促追逃成效,5名在逃嫌疑人被抓捕归案,追逃人数为历年来最高,对震慑犯罪、攻克案件也起到积极作用。坚持“惩防并举”,“五项措施”破解职务犯罪预防难题。大力实施“法律百场”宣讲工程,全年举办各类警示教育、法制讲座等场28次,受众近3000人。把“三项预防”和“法律五进”有机结合,不断扩大对国家公职人员远离职务犯罪宣传教育的警示面。县院反腐倡廉的威信和声望在社会上得到显著提升。20139月,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听取我院近两年间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对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2加强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牢固树立“维稳第一”的责任意识,坚持做到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重特大刑事犯罪、严重妨害社会公共秩序的刑事犯罪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强迫交易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快捕快诉,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年审查批准逮捕189243人,审结起诉277447人。灵活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视运用简易程序、量刑建议、不捕不诉等方式对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矛盾化解。县院维护社会安定的能力和作用为广大人民群众所认可。诉讼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积极适应并严格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不当立案、不需羁押、不正确判决、不力矫正等行为活动依法开展监督。重点通过“两个延伸”提高立案监督案件质量、“四项制度”提升羁押必要性审查水平、“严把三关”促进追诉追漏成效、“三项措施”利用好庭前会议保出庭质量、“三定制度”落实好社区矫正监督措施。综合运用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监督手段,加强对民事裁判、民事执行和调解活动的监督,努力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实现纠正错误和纠正违法行为的有机结合。坚持“依法公正、有错必纠”原则,依法办理当事人刑事申诉和要求赔偿案件。县院维护人权、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作为和成绩为社会所肯定。信息化建设和检务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重视科技强检,坚持“标准化投入、制度化管理、专业化应用”,“三化”加速信息化建设步伐。20138月“两房”工程的办案工作区一次性通过省院验收并获准用证。坚持以后勤人员队伍建设为先导,“四倾力”提升检务、警务和综合服务水平。县院履行职权、服务大局的基础得到巩固。

二、“五面关注”,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县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围绕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通过“四项措施”,关注未成年人,把检察触角延伸到校园;监督“双十规定”执行,关注监外服刑人员,把检察触角延伸到社区;推进“两法”衔接,关注进城务工人员,把检察触角延伸到民营企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乡村行”活动,关注农村百姓,把检察触角延伸到乡镇基层;建立监测、分析、研判、应对涉检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关注网络问政人,把检察触角延伸到虚拟社会, 积极推进立体化的社会管理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院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地位得以突显。

三、“五项机制”,切实推进执法规范化

致力于建立教育学习机制,通过开设业务大讲堂,做到以“学规范”促执法规范;建立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对重点类型案件实施风险评估,做到以“早预警”促执法规范;建立案件评查机制,通过把案件评查纳入日常管理,做到以“常评查”促执法规范;建立流程公开机制,通过实行办案流程上墙,做到以“深公开”促执法规范;建立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健全和完善系列行之有效的内外部监督制约制度,做到以“强监督”促执法规范。县院公正、文明、理性执法的表现日益得到社会好评。

四、“六个坚持”,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守“以人为本”理念,贯彻“从严治检”方针,坚持抓党建统领队伍、坚持抓班子带动队伍、坚持抓业务锤炼队伍、坚持抓制度管理队伍、坚持抓纪律保护队伍、坚持抓文化培育队伍积极打造“学习型、活力型、信仰型、文明型、效能型”机关,着力培育“团结包容、求实创新、进位争先”的砀山检察精神,获得丰硕成果。过去一年中,先后荣获“安徽省第十届省级文明单位”、“宿州市第七届文明单位”称号,被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合会评为“先进集体”,被县委评为年度“县直单位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先进单位二等奖”和“党风廉政建设暨惩防体系建设优秀单位”;院党总支先后被县委、市院、省院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1名干警获第二届全省优秀政法干警称号,另有9人次分获省、市、县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作为法律监督者的“砀检”新形象在社会上进一步树立。

五、“六个强化”,加强自身廉政勤政建设

过去的一年,自己能正视所处的位置和手中的权力,居安思危,戒骄戒躁,时刻自省自警自励,处处以一个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强化监督观念。坚定市院和县委领导、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正确对待新闻舆论监督,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强化纪律观念。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检关于改进执法作风的措施、以及省市县委关于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五个严禁”等规定,做到“自身正、自身硬”。强化廉政观念。严格遵守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和高检院“廉洁从检十项纪律”,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倡勤俭节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推行财务公开,接受干警监督,带头营造廉洁奉公、清正从检的良好氛围。强化勤政观念。坚持做到重特大案件现场指挥、一线办公,凡事走在前,带头抵制外界的干扰和阻力,为干警办案创造宽松的执法环境,努力做干警信得过的领头人。强化集体观念。维护班子团结,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与大家多商量、多沟通,重视决策的科学性。对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不回避、不敷衍,敢于担当担责强化管理观念。坚持业务工作与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立足实际,开展多形式的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回顾过去的一年,有成绩也有不足:在业务建设上,查办职务犯罪的领域有待突破、预防的效果有待提升、诉讼监督中的主观能动性有待发挥、检察宣传推介的力度有待加大等;在队伍建设上,干警的执法素质和群众工作能力有待提高;在基层院建设上,与兄弟县区院相比、与外地先进基层检察院相比,所存在的方方面面差距有待缩短;在自身建设上,不同程度表现出的“四风”问题还有待克服,等。

“惟其艰难,才更显坚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正视存在的问题,更明努力的方向。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契机和本次会议的东风,将提高认识,开阔视野;增强责任感,变压力为动力;统筹谋划、全面部署、迅速行动、狠抓落实,与全院干警一道抒写砀山检察新的篇章!不负各位领导的期望和组织的重托!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