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比上年减少5.25万元,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自侦部门转隶。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25万元,主要原因是自侦部门转隶。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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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砀山县检察院 |
单位:万元 |
项目 |
预算数 |
合计 |
14.00 |
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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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4.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0.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10.0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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