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2018年砀山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8-0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砀山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8年砀山县人民检察院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

(四)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五)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七)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砀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砀山县人民检察院

法律监督机关

2

 

 

3

 

 

4

 

 

5

 

 

6

 

 

7

 

 

8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之年。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院检察工作的工作任务及目标是:坚持服务大局、遵循规律、务实高效、创新提高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抓好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推进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障,着力服务发展,着力维护稳定,着力保持惩防职务犯罪力度,着力优化检察监督格局,加压驱动、克难攻坚,努力提升检察工作发展水平,为我县“一个奋斗目标、两项中心任务、四大战略定位”总体思路顺利推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砀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67.96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7.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67.96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基本支出767.91万元,占88.47%,其中行政运行662.85万元,占76.3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06,占12.1%;项目支出100.05万元,占11.53%,用于检察职能支出

二、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砀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7.96万元,比2017年预算拨款增加13.25万元,增长1.53%,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公车补贴、工资调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762.9万元,占8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06万元,占12.1%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2018年预算762.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68.12万元,减少18.6%,减少原因主要是2018年度因部分人员转隶到监察委,故人员公用经费减少等。其中:“行政运行”预算662.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检察院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预算100.05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办案方面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预算105.0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05.06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2018年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计划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105.0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三、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砀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7.9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685.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79.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给、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7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砀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砀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砀山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砀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收支总预算867.9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7.96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预算76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05.06万元。

七、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砀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收入预算867.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7.96万元,占100%,比2017年预算减少63.06万元,减少6.77%,减少原因主要是2018年部分人员转隶到监察委,公用开支预算减少。

八、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砀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支出预算867.9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63.06万元,减少6.77%,减少原因主要是2018年部分人员转隶到监察委,减少部分公用开支。其中,基本支出767.91万元,占88.4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00.05万元,占11.53%,主要用于检察院发展改革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砀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62.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砀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