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6日,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因在高速上超速行驶,被砀山县交警查获并依法处置。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被扣留驾驶证。宋某某在被告知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不能驾驶机动车时,不听民警劝阻执意要驾车离开,并扬言“我的车谁拦我就撞死谁”,后突然倒车冲撞,将现场民警撞倒在地,造成民警、辅警三人不同程度受伤。
该院经审查后,认为宋某某驾驶机动车撞击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严重危及执法警察的人身安全,其行为涉嫌袭警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提醒: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公民应尽义务,在遇到警察执法时,务必要积极配合,敬畏法律,尊重执法者,切勿因一时冲动令自己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