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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学习贯彻民法典 扬法治促和谐
时间:2023-05-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今年5月是我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入群众心里,5月22日、23日,砀山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走进砀山高台井社区梨花里、李庄中学、唐寨镇毛堂行政村,与群众近距离交流,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图书展示等方式“零距离”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让群众听的尽兴、学得全面、用的方便,对民法典了解更加深入更加全面。走进高台井社区,与社区群众面对面交流,向来访群众认真细致讲解防养老金诈骗、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民事侵权的成本、邻里关系纠纷等;到唐寨镇毛堂行政村村民家门口,向果农宣传梨乡公益保护、农药、化肥、农产品销售、土地承包合同、邻里矛盾等过程中产生的纠纷解决机制;同时走进李庄初级中学,检察干警先是向学生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并就最近提起诉讼的故意伤害、交通事故、寻衅滋事等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预防知识进行普法宣传,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走进社区、乡村和学校,检察干警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宅基地纠纷、买卖合同、劳动者权益、追究侵权责任等热点话题,与群众、村民“心贴心”交流,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社区群众、村民讲解,现场为群众咨询的难事、烦心事提供详细的法律解释,引导他们学会用法律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同时围绕检察监督职能,将民法典宣传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宣传同步进行,进一步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展法律监督案源,更好的为人民司法。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拉近了群众与《民法典》之间的距离。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持续做好对民法典的宣传工作,促进群众学法用法、遵法守法,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