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上午,在砀山县举行的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14周年表彰大会暨文艺演出活动上,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干警马艳被评为“宿州市三八红旗手标兵”、王旭雯被评为“砀山县三八红旗手”。
她们是砀山检察女干警的缩影,她们以“巾帼不让须眉”的豪气和“不爱红妆爱检装”的执着,诠释着砀山检察的风采,在“三八”国际妇女节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向不平凡的“她们”致敬!
▲马 艳
▲王旭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