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健全完善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6月27日,砀山县人民检察院与砀山县公安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第二季度联席会议。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百昊,第二检察部主任信芳芳,砀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理,法制大队大队长孟岗及相关业务部门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4年上半年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及近两年公安机关撤回起诉案件的处理情况,双方对上述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同时,对《关于建立检察院与公安机关案件对接机制》做了相应介绍。会上,双方还就单轨制运行、类案办理及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等方面展开了研讨。
此次联席会议的召开,有效解决了目前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运行中的实际问题,同时又为司法机关同向而行、协同发力,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提供了新思路。下一步,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将联合县公安局进一步优化侦协办人员配置,深化协作配合,推动侦协办实质化、规范化运行,推动刑事侦查和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