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砀山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刑事执行检察业务,以高质效办案为引领,规范公正司法,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脱漏管、收监执行和剥夺政治权利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通过“派驻+巡回”检察方式,对辖区司法所、社区矫正中心、公安派出所进行多频次日常检查,对15个镇(园区)司法所、社区矫正中心、派出所检查100余次,较好保障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加大财产刑执行监督力度,法检会商和日常沟通明显见成效,促成一大批刑事财产刑案件得到执行,财产刑监督案件居全市前列。
加大强制医疗交付执行到解除的全过程的监督力度,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制发法律文书督促整改落实,保障强制医疗工作规范开展。
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树立大数据模型思维,积极参与创建针对性强的法律监督模型,有效利用最高检推荐的大数据模型。运用大数据模型对法院判决数据、社区矫正机构数据、看守所收押数据、检察业务系统等数据进行智能化分析研判,摸排交付执行和监管过程中的脱漏管线索。2024年全年通过大数据办案9件,最高检模型1件,省院模型8件。
重视公检法司等单位的沟通协调,与县司法局、法院、公安派出所等单位磋商协调、召开联席会议30余次,并以公开听证形式促司法公正,力争监督案件取得较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持续推进《皖苏鲁豫“四省七县(市)”社区矫正工作跨区域协作管理协议》,进一步巩固落实该合作协议。
积极参加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安徽省女子监狱、宿州监狱、泗县看守所、四县一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工作。
重视办案能力提升和经验总结。1人获得第一届全市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称号。检察信息被市院采用4篇,被省院采用2篇。向省市院申报典型案例8件。申报的1篇市院检察理论重点课题获得成果转化。
积极利用检察官驻村帮扶、校园普法宣传、群众满意度调查、“三官一律”进社区等机会进行法律法规宣传。
探索实行“简化审批、强化管理”监督模式,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生产经营,该做法被《检察日报》专题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