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全市《关于2024年度“3·15”保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评选结果的通报》,其中砀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办理的“郭某某、刘某某等11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案”成功入选刑事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