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下午,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海龙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深学细悟条例精神,拧紧作风建设“总开关”。中共中央、国务院修订发布《条例》,是党中央以“钉钉子精神”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释放出“严”的主基调持续强化的鲜明信号。全院干警必须深刻认识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是简单的行政要求,而是检验政治定力的重要标尺。针对办公资源使用、公务接待标准等具体规定,要从“一张纸双面打印、一餐饭严格标准”的细节入手,杜绝“小节无害”的麻痹思想,将《条例》要求转化为日常行为准则,做到知行合一。
会议强调,要强化引领严格整改,筑牢廉洁从检“防火墙”。院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从严控制经费支出,坚决纠治铺张浪费现象,形成长效治理机制。对照《条例》及上级要求,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对照2个问题清单和基层“四风”10种变异表现,分类推进整改落实。要重点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警惕“化整为零”的吃喝歪风等隐蔽问题,在办案中必须严守公正廉洁底线,用优良作风守护司法公信力。
会议要求,要聚焦制度机制完善,织密常态长效“保障网”。结合纪检监察、信访反映、巡察工作等发现的问题,完善制度体系,堵塞管理漏洞。全院干警要把厉行节约理念与检察履职深度融合,优化办案流程,降低司法成本,推动《条例》精神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履职实践。通过“废改立”优化制度供给,确保作风建设与检察业务同频共振。以优良作风激励担当作为,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法治砀山建设贡献检察智慧。
相关理论学习组成员作交流研讨,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部分青年干警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