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击整治范围
1.把持农村基层组织、操纵破坏农村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等黑恶势力;
2.在集体资产承包、水利兴修、农田改造等过程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围标串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3.在征地、租地、拆迁等工程项目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4.欺压良善、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农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村痞乡霸;
5.农村黄赌毒和拐卖妇女儿童、养老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6.利用失学、辍学青少年和在校学生实施黑恶势力犯罪行为;
7.农村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8.农村非法宗教活动;
9.“村霸”等黑恶势力背后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
重点打击侮辱妇女、聚众赌博、敲诈勒索、吸毒贩毒等各类违法行为,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伞”“保护网”,整治无证经营、高利放贷、校园欺凌、校园周边环境混乱等各行业领域内存在的乱点乱象。
二、举报途径
1、砀山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557-8933362
举报地址:县公安局406办公室
2、砀山县纪委监委
举报电话:0557-8095330
举报地址:县政务新区西楼信访局南10米纪委信访接待室
3、砀山县扫黑办
举报电话:0557-8095292
举报地址:县政府机关食堂二楼县扫黑办
固定电话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也可通过“12337”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举报线索。
三、举报须知
1.为便于调查核实,请举报人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受理机关将严格保密。
2.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以便调查核实。
3.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我们将依法予以惩处。
砀山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