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砀山县人民检察院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扎实推进侦监协作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依托侦监协作办公室平台,以党建共建为引领、组织建设为保障、机制建设为后盾,推进侦查监督业务的深层次开展。
开展特色党建活动,在政治上引领侦监协作工作“同频共振”。该院组织干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激励党员担当作为,增强干警责任感、使命感,将“红色传承铸检魂 不忘初心砥砺行”思想融入检察工作。参加全市法官检察官警官同堂培训暨政治轮训,共同开展学习研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今年以来,已通过警示教育、同堂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联合党建活动6场次。向公安机关全面阐释创建“品质公诉”品牌的初衷,凝聚共识,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推动刑事诉讼提质增效。
加强队伍建设,在组织上保障侦监协作工作“各司其职”。侦监协作办公室采用双主任制,由砀山检察、公安分管领导分别担任主任,检警双方“一把手”定期调度工作运行情况。建立派驻为主、轮值为辅工作模式,实行侦查协作职责上墙制度,确保检警双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今年以来,双方依托平台启动案件会商10余次,提前介入案件12件。
完善制度建设,从机制上健全侦监协作工作的“可循之章”。该检察院围绕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形成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等类案会议纪要;围绕轻罪治理体系建设,共同构建刑事简案快办新模式,建立《办理交通肇事、盗窃类犯罪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指引(试行)》,有效推进简案快办、全程提速;围绕治罪与治理并重理念落实,会签《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以临场共商、提前介入等方式,全方位、实质性加强侦查监督“前置”力度,并依托会签制度,有效规范案件移交、批捕起诉等工作标准。